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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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第三号)

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工作已于2023年4月8日结束,现将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复审相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笔试成绩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

  本次笔试0101-重症医师岗位合格分数线61.67分,0102-外科医师岗位合格分数线58.51分,0103-放射诊断医师合格分数线50.81分,0106-护士岗位合格分数线64.80分。

  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其中0101-重症医师岗位、0102-外科医师岗位、0103-放射诊断医师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0106-护士岗位以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未达到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宗伯里分院人力资源办公室。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需附有本人照片和亲笔签名)。

  (二)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1份。

  (三)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且须在有效期内)(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资格复审后,原件交还考生本人(除必须提交原件的),留存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报考人相关材料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须双方签名按手印)。

  (二)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无故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三)咨询电话:0898-6589635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

  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3年4月14日

  附件1: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笔试成绩

  附件2: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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