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共建 海口市公安监所管理医院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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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共建海口市公安监所管理医院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五号)

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共建海口市公安监所管理医院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工作已结束,现将面试资格复审结果及面试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面试资格复审结果(详见附件1)。

  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三、面试时间:2023年7月22日(周六)上午08:30开始

  四、面试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详见面试通知单;

  五、打印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2023年7月20日9:00至2023年7月22日8:00。

  进入面试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以下网址,点击“打印准考证”,选中“面试通知单”,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如考生打印不了面试通知单或忘记密码,请拨打印技术咨询电话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

  面试通知单打印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38761、66755323。

  六、打印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226》,

  逾期未打印面试通知单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面试的,责任自负。

  七、注意事项

  (一)考试必须出示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单,方可进入考场参加面试。上述资料缺一者,不可进入考场参加面试。身份证遗失的,可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或海南省社会保障卡(实体卡)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面试当天上午7:50—8:20到达对应候考室进行检录抽签,未按时(超过面试当天上午8:20)到达对应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三)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面试资料进入面试候考室及考场。

  (四)请考生勿将大件物品带入考点(考点不设存包处)。

  (五)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管理;考试时间内不得在考场内使用通信工具与外界联系;考生本人考试结束后请尽快离开考场,以免影响考试工作的正常进行。对不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扰乱考场秩序、干扰考务人员履行职责者,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取消考试资格等处分。

  (六)在考试的各个相关环节,只能向考官报本人的抽签序号,不能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及任何家庭和社会背景等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试结束后,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留意通知公告。

  (八)咨询电话:0898-65896356

  (接听电话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共建海口市公安监所管理医院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面试资格复审结果

  附件2.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共建海口市公安监所管理医院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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