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充实基层司法所工作力量,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通知》(司办通〔2024〕10号)及《海南省司法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海南省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办通〔2024〕2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司法协理员。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13人(详见附件1)
(二)工作岗位职责:司法协理员是协助司法所工作的辅助人员,主要协助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从事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工作;
2.从事矛盾纠纷调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
3.从事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4.从事基层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
5.从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
6.参与推进辖区基层法治建设工作;
7.面向社会收集立法意见建议工作;
8.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9.从事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10.完成法律法规赋予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务。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司法协理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琼中县户籍;
2.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2月4日-2006年12月3日),具有政法、司法行政机关相关工作经历2年以上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2月4日);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大专学历应具有法学相关专业教育背景),具有政法、司法行政机关相关工作经历2年以上的,不限专业(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5.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文字材料撰写功底;
6.组织纪律性强,执行力强,能适应基层一线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司法协理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务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5.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6.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或者解聘的;
7.曾因违反司法行政机关管理规定被辞退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9.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组织笔试、资格复审、组织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公示、办理入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s://qiongzhong.hain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报考人员请持续关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有关公告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4日9:00-12月10日12:00,节假日正常报名。
2.报名网址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登录“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系统网址如下: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7223
3.在进行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必须上传的报名材料(所需上传的资料均应以jpg图片格式进行提交,且每张图片的大小不得超过2MB)具体如下:
(1)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报名表(附件2,请下载完整填写并由本人签名贴照片后,上传图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3)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
(4)本人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
(5)毕业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即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7)承诺书(附件3);
(8)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范围为全国法院,截图上传,需要保证结果内正确显示报考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
(9)应聘有工作经验岗位要求的人员,必须上传所报岗位年限要求的由单位缴费的社保(养老清单)、劳动合同或加盖公章的单位工作经历证明;
(10)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需上传相关资格证书;
(11)报名系统中要求填写的信息。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保持通讯顺畅,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三)资格审查
1.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12月10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于2024年12月10日17时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4年12月10日17时准时关闭。
2.报名时间截止后(12月10日17时后),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按规定以1:3的比例确定),经研究后,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以补充公告为准。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应在报考时间结束后(12月10日17时后),随时关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或报名网站关于打印笔试准考证等相关信息的通知及要求,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服务平台并按提示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笔试科目分值为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总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4)笔试合格分数线:本次考试设合格分数线,将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需求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予入围面试。
(5)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1:3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资格复审通过后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和地点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4)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分值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
(6)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综合成绩相同,按以下优先顺序进行录用(以下材料需要在报名时提交):
(1)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优先;
(2)具有司法行政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3)持有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的优先;
(4)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5)若笔试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由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1.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在学信网打印须带有二维码标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6.笔试准考证;
7.承诺书(附件3);
8.应聘有工作经验岗位要求的人员,必须提供所报岗位年限要求的由单位缴费的社保(养老清单)、劳动合同或加盖公章的单位工作经历证明;
9.《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提供)。
上述材料必须提供,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由下一名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公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向县司法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另外同级别或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由琼中县乡控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司法局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档案和相关考察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1)考察主要以政审的方式进行。政审内容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核实考察对象人事档案以及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2)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应聘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① 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② 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③ 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八)公示和聘用
1.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工作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县司法局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2.聘用
在公示期间,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由县司法局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的13名司法协理员由县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至10个司法所工作。司法协理员在招聘后,与县司法局办理相关用人手续(聘用期限为3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待遇
司法协理员薪酬福利由县司法局会同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部门根据我县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确定司法协理员工资标准为4319.12元/人/月(含基本工资、高温补贴、单位应缴纳的五险一金、绩效工资),其他待遇(误餐、出差等补助)参照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的有关规定执行。相关协理员工资待遇政策依据有关规定适时调整。
五、注意事项
(一)琼中户籍:是指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琼中县的人员。
(二)本次招聘未指定任何教材及培训班,请各位考生自行进行复习,谨防上当受骗。
(三)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尚未领取者,须由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的证明参加报名。
(四)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98-86222809
报名咨询电话:邱女士 18289954963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55313、66738902
以上电话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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