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笔试合格分数线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各个岗位的笔试成绩,现将每个岗位笔试平均分数线(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该岗位的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及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名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招考名额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考生确定。)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
公示期自2020年10月29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17:00止。考生如有异议,请本人于2020年10月31日(星期六)17:00前以书面形式将相应材料发送至hr2020@hntou.edu.cn(电子邮件以考生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考生本人须实名在所反映的书面材料落款处手写签字),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关于资格复审事宜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11月4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三亚技师学院教学楼A栋2楼教师值班室
(三)资格复审要求
1.受疫情影响,请各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认真遵守防疫工作要求,资格复审考生及相关人员须全程需佩戴口罩、配合测量体温,体温正常(低于但不包括37.3℃)、出示健康码为绿色、出示个人14天内行动轨迹(手机查询)并提交《防疫承诺书》的考生及相关人员可进入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如因个人问题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2.原则上须由考生本人现场提交。考生如确实有实际困难本人不能在规定时段内来指定地点现场提交审核材料的,本人须下载委托书(见附件),手写填写完整并签字确认后,由被委托人现场将委托人相关材料及委托书提供给工作人员审核(本次审核不接收快递、电子邮件扫描等其他委托审核方式)。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违反招聘规定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4.入围面试资格的考生或相应委托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供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不能提供原件核验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证件原件与报名材料复印件不一致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将取消相应考生的面试资格。
(四)为确保资格复审工作效率,考生请务必仔细审阅须提交的各项审核材料,并提前做好复印打印准备。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如下(其中序号1-4为所有考生必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至1张A4纸,一式两份,验原件)。
2.考生承诺书(收原件,请下载附件模版填写)。
3.《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收原件,请下载1号公告附件模版填写)。
4.大学(大专起)以来各阶段学历及学位证复印件(一式两份,验原件),其中:
①境内非应届毕业考生:提交最高学历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②境内应届毕业考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目前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只需打印最高学历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内应届毕业考生学历学位证书获取时间截止为2020年7月31日,未能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视为考生未达到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取消考生应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③境外学历背景的考生:提交境外学位证复印件(验原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5.岗位条件中要求为中共党员的,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复印件(收原件)。
6.应聘辅导员岗位的,考生须上传学生干部任职经历证明复印件(收原件)。
7.应聘岗位条件中要求职称、职(执)业资格证、资质等级证等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8.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考生须提供加盖现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收原件)。
9.应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交《岗位经历证明审核表》原件(收原件)及对应时限范围内的劳动合同书(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五)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及相关人员请务必保管好个人相关证件的原件(工作人员审核后退还),如有遗失概不负责。
联系人:付老师
联系电话:0898-88651819
联系邮箱:hr2020@hntou.edu.cn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